中国电信的霸王条款

前几天接到 10000 打来的电话,才知道宽带到期了,而且已经超了两天。说是请尽快续约,要是不去营业厅取消ADSL,将按80元/月的费用收取,并且额外加收除固定电话18元月租外10元/月的费用。如果电话欠费两个月,将会暂停ADSL。当然这28元元祖他们会换一种好听点的叫法,说其中18元是月租,另外10元可用于市话消费,并且赠送来电显示、彩铃、星空宽频帐号等一些没有多少实际用途的功能。

我对打电话来的业务员说,宽带到期了为什么不停掉,万一我不在家,那不是每个月平白无故多花90元冤枉钱。她说,“我们一直是这么做的”。没有解释,没有说明,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,多么理直气壮啊。可是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一条规定,宽带协议上也没写,开通ADSL的时候也没人告知。

中国电信的”赠送”是大有含义的,它不像我们平时到超市买东西时的赠品。超市的赠品,你想要就要,不想要,当然也行。但是中国电信的”赠送”可不太一样,你不要也得要。比如”星空宽频帐号”,说是”免费赠送”,不过你不能不要,不然不给开通 ADSL。

我一直不明白,ISP为什么不能做一个纯粹的ISP。你中国电信提供 ADSL 服务,这关固定电话消费什么事,跟”星空宽频”有什么联系。凭着你的垄断地位,捆绑销售,谓之曰,E8套餐。这里有几个疑问,不知道谁能帮我解答:

  1. 宽带到期后,为什么是欠费两个月后才取消,而不是立即取消或一个月后取消。
  2. 宽带一年协议到期后为什么要转到其它套餐,而没有在消费者开通服务的时候明确说明。
  3. 宽带到期后暂时不使用,为什么要缴纳每月10元的费用,收取的费用用于什么目的。
  4. 取消宽带服务后,下次使用要收取200多元的初装费,这个费用是按什么标准定的,是否合理,因为就涉及的操作来说,只是开通一个帐号,成本可以忽略不计。

中国电信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,强加给消费者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。最典型的就是固定电话月租费,我家这边是18元/月,没有提供任何附加服务。手机收取月租费,至少还有个借口叫来电显示,可是你中国电信既没有来电显示,也没有免费的通话时间,这个月租费到底有什么用?不要说用于网络建设维护,因为这个费用应该由运营商承担的,而不是强加给消费者。

我不是学法律的,也没钱打官司,就算有钱,你也斗不过电信这种垄断企业。在南方,中国电信一家独大。就算你有其它选择,用起来也不会多愉快。运营商之间相互限制,南北不通问题就是最好的说明,具有中国特色的双线机房开创了服务器的新纪元。

国家法律明文规定,运营商不得限制网络的互联互通。但是我建议把这一条去掉,因为没有任何作用,也没法实施,既然这样留着干嘛。说到运营商限制网络,有一件事很有意思。好像是上海吧,我也记不清是哪个城市了,事情的起因是,中国电信的一个出口与网通的连接速度一直有问题,于是他们盗用了铁通的一个IP,没有更换任何设备,结果速度慢的问题解决了,换个其它IP速度又下去了。很明显,这是人为根据 IP 对网路出口带宽进行限制,这么无耻的事情,也只有黑心的 ISP 才会干。

以下两点希望运营商能正面回答:

  • 为什么要限制ADSL连接电脑的数量?//用户使用多台电脑并不会对ISP产生影响,ISP凭什么这么做。就像有线电视,我家放几台电视机,与广电没任何关系。
  • 为什么ADSL上网必须要用运营商提供的拨号软件?像中国电信的”星空极速”。//我不认为运营商提供的软件对我上网有任何帮助,这些客户端及其不稳定而且只有Windows版本,这对我使用 Linux 等其它操作系统产生了严重影响。

本来是说中国电信的霸王条款,有点扯远了。黑心 ISP 到处都有,霸王条款也各式各样,希望国家尽快健全相关法律,规范电信运营商的行为,不要只是瞎喊口号。

难以理解的资费标准

随着全国漫游资费的调整,移动运营商在漫游费上做文章是不大现实了。移动与联通的漫游资费相差不大,一般都是漫游时主叫0.59元/分钟,被叫0.39元/分钟,不再收取长途费,个别地方可能有差异。

但是问题来了,漫游时,收费标准可以依据《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》,可是本地通话的资费有没有上限呢?

以浙江台州联通 如意通-标准单向卡NG 为例,基本通话费0.55元/分钟,国内长途费0.07元/6秒,也就是说本地拨打国内长途的资费为0.62~1.25元/分钟,随着通话时间的增长,费用逐渐趋向于1.25元/分钟。这远远超出了漫游时主叫0.59元/分钟的标准,按常规理解,本地通话可以归属到漫游的特殊情况,不管怎么说资费都不应该高于漫游的资费标准,但是就因为没有所谓的“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”,所以运营商又可以光明正大的圈钱了。我拨打10010咨询联通的客服,对方回答“这是政策问题,我们无法解答”。是啊,高层的决定岂是一般人能解答的,如果你能解答,那你就是高层了。

同样的情况,移动也存在。本地通话费高于漫游时的通话费,这算是什么,我们是否可以把这个理解成是钻法律空子呢?依照惯例,运营商一般说要“与国际接轨”,底气不足时就说这是基本国情。那现在这种情况算是与国际接轨还是基本国情呢?

希望相关法规快点出台,管管这些难以理解的资费标准。顺便问一下:什么时候能实现号码携带?

中国电信的推送广告

家里上网用的是中国电信的ADSL,一直以来,每天访问的第一个网站总是会出现中国电信的推送广告,提示12秒后会自动跳转到刚才输入的网址,如果不想等待这12秒,可以点击右上角的链接直接转向输入的网址。虽然这样的广告有点烦人,但是因为影响不是很大,所以我也懒得去计较。

一直以来都有的推送广告:
星空宽屏推送广告

但是,前不久,又来了一个推送广告,同样是该死的12秒,甚至在一天中出现了2次。如下图:
影视套餐推送广告

广告一个接着一个增加,搞不好客户不投诉,到最后打开什么网站都会让你看12秒的广告。我缴纳了ADSL费用,中国电信凭什么强迫我看什么广告。我忍了4、5天,最后拨通了10000号。系统提示话务员没有空闲,直到2分钟后,才听到一位女话务员的声音。我认真仔细地告诉她,每天上网打开的第一个网站,任何网站都一样,都会出现那个推送广告,12秒后会自动跳转。我的要求就是:去掉每天上网都会出现的那两个推送广告。

以下是我和她的对话过程:
她:是不是弹出广告?
我:不是。
她:是不是网站上的广告?
我:不是。
她:打开什么网址会出现广告?
我:任何网址都会出现广告。你们电信的推送广告你应该知道吧,就是“星空宽频”和“影视套餐”的广告。
她:到底是什么网址?我好做记录。(我无语了…)
我:那你就填百度、新浪什么的吧。

然后我重申了一遍我的要求后,就挂了。

过了5分钟左右,10000回电,说:已经对您的账户做过处理了,以后不会出现推送广告。让我观察几天,如果再次出现可以拨打10000确认。

对此事的处理结果,个人感觉还是比较满意的,特别是5分钟回电出乎我的意料。ISP推送广告本来就是侵权行为,如果中国电信不及时处理,相信被投诉的可能性极高。最近信产部对收到的有关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投诉,处理也比较认真,中国电信或许也认识到了这点,对于投诉的处理也积极了许多。

中国电信,你真的该收敛一下了!